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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奖优助困】welcome海洋之神2018/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年09月29日 20:30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勤工委     点击率:

welcome海洋之神各班:

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,依据《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学〔2017〕2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山西省财政厅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,为做好2018/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(一年级学生除外)。

二、参评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;

4.诚实守信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社会责任感强;

5.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,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优良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。上一学年单科无不及格课程,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%,体测成绩合格,无补测,缓测;

6.学校统一核实认定的2018/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7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自立自强,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,上一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,且考评为良好以上。

8.大二年级:以专业分流之前班级申报;大三大四年级:四级过425,无六级要求。

9.所有班级最多上报两人。(注:由于名额有限,最终结果学院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)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,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,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,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《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》中签字,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。

2.班级公示结束后,被推荐学生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。

3.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推荐学生情况,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,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。

4.由学生处审核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,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经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。

五、需要提交的材料:

1. 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一份;

2.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版一式两份;

3.《welcome海洋之神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》纸质版一份、电子版一份;

4.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2份;

5.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2018-2019学年个人成绩单一份;

6.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现场照片2张(高清)电子版;

7.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整理好后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30日晚21:30-22:00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文瀛一号南楼大厅曹刚处(18834160360),并在9月30日晚22:3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(文件夹以“班级+励志”命名)发至中北大学二院勤工委邮箱(1485862029@qq.com)。

六、特别说明

1.受校、院级处分者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2.在学生出勤查课受到全校通报批评,因旷课、夜不归宿、宿舍安全卫生等检查中有违纪行为的均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各班要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,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“评议要点”栏要说明评议要点主要说明申请学生的情况,存在问题及异议;“评议结果”栏要写明班级评议通过并上报的同学名单及总人数;“评议小组成员签字”要由成员本人签字,不得代签。

3.各班要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,在初审名单表的备注中严格填写召开的班会时间、班会地点、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及小组成员的宿舍号。

4.申请参评人员要符合我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标准,不拥有或使用高档消费品,不在校外租房,不经常外出旅游,不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,提供的评选材料真实,本人愿意接受任何检查,如有违背将按照《中北大学学生手册(2018版)》中《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2款在申请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、勤工助学、撤销处分等工作中,提供虚假证明者,给予记过处分。

5.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文件执行,不允许将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私分、充班费、以各种理由聚会等违规使用行为,确保助学金的正确使用,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其奖励或者受助学生资格,已经发放的奖助学金将予以追回。

6.各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,严禁违规操作

welcome海洋之神学生科

2019年9月29日